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请王泽云等5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日期:2021-10-19 15:37 来源: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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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10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政办〔2020〕46号)《中共建宁县委办公室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建委办发〔2016〕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聘请王泽云等5名律师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聘期3年,具体名单如下:

  王泽云 建宁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陈艺琦  建宁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陈永远 建宁县工信局公职律师

  甘  霖 建宁县发改局公职律师 

  戴继平 福建建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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