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鄢梦昕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和《建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聘用通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鄢梦昕同志为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名单附后),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起算。聘用期间实行合同制管理,请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聘用人员名单如下(共1人):
鄢梦昕 建宁县农业产业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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