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艾盛辉等2位同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确认建宁县溪源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艾盛辉同志助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管理)、建宁县河务服务中心温昕诚同志助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现予公布。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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