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五一” 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日期:2021-04-29 16:54 来源: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外出旅游、参加宴会、家庭聚餐等集体用餐机会增多,且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湿度逐步加大,细菌滋生繁殖逐渐活跃,易导致食物霉变、变质,从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市民发布节日及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选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食品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网购食品应选择正规第三方平台并查看商家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2.不随意采摘、购买、进食野生蘑菇和野菜,不吃发芽和皮肉变为青紫色的土豆、未烧熟煮透的四季豆;不购买食用野生河豚鱼和未经有关部门备案养殖加工的河豚鱼。

  3.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

  二、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选择持有营业执照和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等合法证照的店家就餐,拒绝到无证的餐饮单位消费。

  2. 做好自我保护。一是餐前要洗手;二是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三是注意食物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四是少吃生食、冷食。

  三、网络订餐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2.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确认经营资质。

  3. 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外出就餐和购买食品时,注意留存相关发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病历卡、化验报告单、剩余食物、呕吐物等相关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以便及时得到调查处理。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