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扎实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日期:2021-06-23 11:42 来源: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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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药监综科函〔2021〕38号)精神,我局从五月起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

  制定《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成立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其中,药械股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组织协调,负责第三方平台检查;各基层所负责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一致性检查;政策法规股负责指导网络销售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督办。

  二、明确目标,确定检查范围和重点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始终保持的工作奋斗目标是:通过深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和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持续合规经营,进一步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坚守药品质量安全底线,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确定八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通过网络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未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而销售处方药;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管理不到位;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提供药品网络信息服务。

  三、强化自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我县在去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再次组织辖区内44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并督促企业立查立改、边查边改,有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及时向我局报务网络销售情况。截止目前,全县从事网络销售药品的企业12家,上交自查材料12份,从上交的《药品网络销售情况》资料分析,我县入驻的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有“饿了么(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商城”、“美团外卖(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等三家入驻类企业,截止目前,未发现“线上线下”企业存在网络销售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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