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企业 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13 18:09 来源: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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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基层所,各股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强化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现将2021年企业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建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企业经营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消除安全隐患,从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确保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二、抽查对象

  根据工作计划的要求,从我县2020年末企业实有数中,按照2%-5%的比例抽取被检查企业。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按5%抽取,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等相关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广告经营单位等均按3%抽取,全县流通食品经营单位按2%抽取。

  三、抽查检查内容

  1.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和许可情况

  检查企业登记事项,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应当许可而未取得许可或者许可证过期等无证经营行为。

  2.检查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

  检查企业是否及时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股东出资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资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即时信息,其已公示的即时信息是否真实;督促未公示2020年度报告的企业抓紧公示年报。

  3.开展“1+X”专项督查

  抽查企业中,属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检查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相关经营行为,通过检查其提供的会计凭证、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会计科目资料,依职权检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是否存在奢侈消费、定点消费、使用公款定期支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设备使用是否登记、设备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广告经营单位检查

  检查广告经营企业的登记事项和公示的即时信息。检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资格,包括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广告发布许可等。检查企业所发布的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以及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情况。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即时信息。检查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和管理情况。

  四.抽查工作的步骤安排

  本次抽查从2021年4月上旬开始至2021年12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部署阶段(2021年4月1至4月15日)

  加强沟通协调,制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范围、对象、任务、实施方步骤和有关要求,抓好组织部署,推动工作开展。

  2.集中实施阶段(2021年4月16日至11月30日)

  ⑴及时认领待检查企业名单,明确具体检查事项。分阶段抽取待检查企业,各股室要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以下简称“公示系统”)中双随机模块认领待检查企业名单,结合企业主要行业属性和经营特点开展实地核查。

  ⑵科学合理随机匹配检查人员。根据不同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明确检查组职责任务。在坚持随机原则的前提下,检查人员可机动灵活安排。

  ⑶依法规范开展实地检查。一是要组织做好必要的检查准备。各检查组要尽快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按序时进度开展检查。二是要认真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程序与要求,依法规范实施检查。三是要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确保及时完成实地检查工作。检查中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行边检查边规范,边发现边整改。四是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

  ⑷及时录入检查结果,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各检查组要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在检查结束20日内,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录入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

  3.后续处理和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2月1日—12月10日)

  各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后续处理工作,该移交的检查资料要及时移交,该归档的要及时立卷归档,该立案调查的要移交本单位办案机构查处。对发现涉及无证经营和1+X问题线索等需要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的,报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所有后续工作均应于12月10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此次抽查是我局自行组织的经营行为抽查,是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深化“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落实,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政府市场监管作用,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各股室要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精神,认真履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此次抽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由信用监督管理股牵头,主动抓好落实;各相关股室要按职责积极配合,各检查小组要尽职尽责依法依规开展检查,确保检查达到预期效果。

  (三)突出靶向监管。要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状况实施差异化抽查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和风险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精准性、靶向性。要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提升监管效能,守住安全监管底线。

  (四)统一规范流程。要积极推广运用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依托公示系统,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和“检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的要求,由检查人员在公示系统上录入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信息共享共用。

  (五)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沟通。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深化宣传合作,开展有深度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抽查工作意义和成效经验。适时曝光企业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提升抽查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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