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环境保护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建宁县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2018 年 7月 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建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 6月26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1 |
建宁县7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
建宁县里心镇、均口镇、黄埠乡、客坊乡、溪源乡、黄坊乡、伊家乡7个乡镇 |
建宁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分别位于建宁县里心镇、均口镇、黄埠乡、客坊乡、溪源乡、黄坊乡、伊家乡7个乡镇,拟在里心镇、均口镇、伊家乡、黄坊乡、溪源乡、客坊乡和黄埠乡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厂处理总量为2750 吨/日,采用一体化 A2/O接触氧化作为主体处理工艺,同时配套污水干管26700m,接户支管60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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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环境: 污水处理站收集的生活污水必须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外环境水体,不得随意外排。 (二)大气环境: 里心镇、均口镇、黄坊乡和溪源乡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为污水处理厂外延100米区域,该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用地。黄埠乡、伊家乡及客坊乡周边存在敏感目标,采用耐力板或玻璃钢盖板、塑钢的形式密闭,经臭气收集及输送管道收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有组织排放。 (三)声环境: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格栅机产生的栅渣、污泥。须定期对格栅渣进行清理,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单位应配备吸污车,定期对污泥进行抽取后统一就近运往填埋场统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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