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19年9月2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日期:2019-09-23 11:10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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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19年9月23日-2019 年 9月 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1

  三明德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里心镇余家段 29-2 号

  三明德信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 究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里心镇余家段 29-2 号, 项目设1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1500t。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值要求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粉碎过程做好封闭工作,物料存储、运输粉尘通过加强通风换气降低无组织粉尘影响;烘干废气经旋风收尘+水浴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生产时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炉灰统一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渣统一收集后运往农户,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活垃圾可在厂区内设置数个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对厂区内固废暂存区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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