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20年5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0年5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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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0日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福建省建宁县十字排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项目(12万立方米/年) 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 建宁县志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矿区面积为0.03645km2,矿区内建筑用砂岩矿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99.9万m3,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90.4万m3,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505m~+390m,生产规模为12万m3/年,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表土剥离、爆破、装卸、道路运输、原矿堆放、破碎、筛分、传送、轮胎冲洗、成品碎石堆放和表土堆放等各个环节中均需抑尘洒水。运输过程中应加盖蓬布,防止沿路抛洒。露采区和工业广场运作时所有移动式除尘风送喷雾机应同时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地表裸露区的截排水沟措施,并设置临时沉淀池,做到雨污分流。雨季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洒水降尘,余下部分再排入矿山道路截排水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运输作业仅在昼间进行,减轻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对机械操作人员采取轮流工作制,减少工人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武调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处理。无法及时外运的废土石转运至临时排土场临时堆放;极端情况下,废土石长期无法外运综合利用,且临时排土场已无容量,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作业,待废土石外运顺畅后再行恢复施工,确保项目施工产生的废土石不乱堆乱放,杜绝违法压占周边土地。废雷管由爆破公司收回处理;运营期石粉定期外售作为砖厂生产原料进行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对土地、林地的占用,减少破坏植被;施工材料堆放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对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灌木及草本品种,做到“边开采、边治理”。项目退役后矿区内生态恢复应按“方案(修编)”中的措施进行实施,以减少项目退役后对环境的影响。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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