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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宁县十字排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开采项目(12万立方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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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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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志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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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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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三明市建宁县黄坊乡武调村,矿区面积为0.03645km2,矿区内建筑用砂岩矿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99.9万m3,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90.4万m3,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为+505m~+390m,生产规模为12万m3/年,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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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表土剥离、爆破、装卸、道路运输、原矿堆放、破碎、筛分、传送、轮胎冲洗、成品碎石堆放和表土堆放等各个环节中均需抑尘洒水。运输过程中应加盖蓬布,防止沿路抛洒。露采区和工业广场运作时所有移动式除尘风送喷雾机应同时工作。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地表裸露区的截排水沟措施,并设置临时沉淀池,做到雨污分流。雨季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于洒水降尘,余下部分再排入矿山道路截排水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性能良好且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控制运输作业仅在昼间进行,减轻对附近村民的影响。对机械操作人员采取轮流工作制,减少工人接触高噪声的时间。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武调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处理。无法及时外运的废土石转运至临时排土场临时堆放;极端情况下,废土石长期无法外运综合利用,且临时排土场已无容量,建设单位应停止施工作业,待废土石外运顺畅后再行恢复施工,确保项目施工产生的废土石不乱堆乱放,杜绝违法压占周边土地。废雷管由爆破公司收回处理;运营期石粉定期外售作为砖厂生产原料进行综合利用。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应尽可能减少对土地、林地的占用,减少破坏植被;施工材料堆放场等尽量利用荒地、闲地。对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灌木及草本品种,做到“边开采、边治理”。项目退役后矿区内生态恢复应按“方案(修编)”中的措施进行实施,以减少项目退役后对环境的影响。
(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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