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黄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07 08:00 来源:黄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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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黄坊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坊乡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程包(1)

  2.2. 建设地点:建宁县黄坊乡境内

  2.3.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91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6. 工期要求:3个月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材料员1人、质量员(或质检员)

  3.4.1. 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土木)工程专业

  3.4.2. 施工员:1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3. 质量员(或质检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4. 材料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5. 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C证;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97日至20219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市建宁县旅游大厦B幢403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方式: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选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②银行保函;③投标保证保险;④担保保函;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6.4.开标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宁县支行

  开户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00591324610010001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2日15时30分,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单据(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人签到表上进行签到的序号作为投标人代表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建宁县黄坊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先生

  电话:1802079209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建宁县旅游大厦B幢403          

  电话:18505989755

  联系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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