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的公告
受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委托,拟优选两家监理单位承担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两个项目田间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监理服务包一
1 . 项目名称: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 项目规模:田间工程投资约198.76万元
3. 项目地点:伊家乡兰溪村、沙洲村
4.工程监理费按竣工结算审计的施工费的2%计取。
(二)监理服务包二
1 . 项目名称: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2. 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116.58万元
3. 项目地点:伊家乡隘上村、陈家村、双坑村
4.工程监理费按竣工结算审计的施工费的2%计取。
(三)招标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业主: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二、报名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监理单位备案名单”中。不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监理单位备案公示名单中的,但是提交了备案申请材料的建宁县本地企业也可参加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1. 报名:无需报名。
2. 开标时间:2021年9月16日15时00分
3. 开标地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C幢五楼会议室
4. 咨询电话:15859851839 0598-3966909
附件: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农田建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须知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7日
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一)监理服务包一
1 . 项目名称: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 项目规模:田间工程投资约198.76万元
3. 项目地点:伊家乡兰溪村、沙洲村
4.工程监理费按竣工结算审计的施工费的2%计取。
(二)监理服务包二
1 . 项目名称: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
2. 项目规模:工程投资约116.58万元
3. 项目地点:伊家乡隘上村、陈家村、双坑村
4.工程监理费按竣工结算审计的施工费的2%计取。
(三)招标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业主:建宁县伊家乡人民政府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
2.开标地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C幢五楼会议室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监理单位备案名单”中。不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监理单位备案公示名单中的,但是提交了备案申请材料的建宁县本地企业也可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材料
1.投标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原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承诺书(按附件格式)原件。
5.投标人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到开标会现场核对。
投标人缺漏任一项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视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资格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时30分。
五、资格审查
开标当日,由招标人指定3名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六、中标人抽取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确定中标人。采取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先抽取监理服务包一的中标候选人,再抽取监理服务包二的中标候选人。监理服务包一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参加监理服务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抽取。
1.当众展示抽签工具,经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确认无异议后,招标方工作人员按照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量,向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按开标当日签到顺序依次抽取顺序号,其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顺序号(该顺序号为投标人在监理服务包一、二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中的摸球顺序),由招标方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并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签字确认。
3.抽取监理服务包一的中标候选人:重新将号码球放入箱内,按投标人的顺序号顺序,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由招标方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并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签字确认。抽取到1号球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到2号球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到3号球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取到4号及以后球号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再按同样办法,抽取监理服务包二的第一、二、三中标中标候选人。
4.当场宣布各个监理服务包的中标人候选人。
七、本须知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7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名称)的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田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事宜,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单 位: 部门: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 (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受理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及建宁县伊家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田间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期间及中标后:
1、承诺参加本次招标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等均真实有效。
2、承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要求,按时完成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3、承诺按本项目本标段田间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施工费的2.0%收取监理服务费。
4、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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