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种子产业园绿化项目优选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需优选壹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建宁县种子产业园绿化项目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建宁县种子产业园绿化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2.工程施工费总额约212.0万元
3.代理服务费为1.0万元。
4、招标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中。
三、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无须报名。
2.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3时30分。
3.开标地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C幢五楼会议室
4.联系人:冯先生 手机:15160620116
附件:投标须知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
投标须知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建宁县种子产业园绿化项目工程施工招标。
2.工程施工费总额约212.0万元
3.代理服务费为1.0万元。
(三)、招标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二、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9月30日下午3时30分。
2.开标地点:建宁县农业农村局C幢五楼会议室
三、投标人资格、资格审查文件及资格审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名单”。
(二)、资格审查文件
1.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文件:
1.1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盖投标人公章)。附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法人本人参加投标的,不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但必须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1.2 投标人承诺书(按附件格式)(盖投标人公章)。
1.3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
1.4 投标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或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网上查询结果截图(盖投标人公章)。
2. 资格审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下午3时30分。
3. 资格审查文件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C幢五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1.开标当日,由招标人指定3名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
2. 资格审查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需携带到开标会现场核对。缺漏任一项原件,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2 缺漏任一项资格审查资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3 未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原件的,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查询,查询不到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抽取中标候选人
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确定中标人。采取两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中标候选人。
2.抽取中标候选人
2.1 当众展示公开抽签工具,经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确认无异议后,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数额,向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
2.2 抽取顺序号:由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按开标当日签到顺序依次抽取号码球,其抽取的号码球球号即代表该投标人的顺序号,由招标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并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签字确认。
2.3 抽取中标候选人:重新将号码球放入箱内,按投标人的顺序号顺序,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由招标方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并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签字确认。抽取到1号球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抽取到2号球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抽取到3号球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取到4号及以后球号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 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并由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代表和监督组人员签字确认。
五、本须知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名称)的建宁县种子产业园绿化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事宜,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单 位: 部门: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承诺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受理建宁县农业农村局的建宁县种子产业园绿化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中标后:
1、承诺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等均真实有效。
2、承诺按《投标须知》约定的金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向投标单位另行收费。
3、承诺按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及时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并在招标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资金结算和支付工作。
4、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代理费等额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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