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2021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1年10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日期:2021-10-21 08:26 来源:建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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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1日-2021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3967158、3982218(传真)

  电子邮箱:jnhb3982218@163.com

  通讯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6楼

  邮政编码:354500

  三明市建宁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建宁县斗埕盛隆机制炭生产建设项目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斗埕村西坑口 建宁县斗埕盛隆机制炭厂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斗埕村西坑口,该项目新增炭化窑100个,制棒机8台,烘干炉1台,供热灶1台,规模为年生产1000吨机制炭棒。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员工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项目水膜除尘过程中产生的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压成型、炭化窑产生的废气采用旋风收集器和集气罩收集,经油水分离系统至供热灶燃烧后,通过水膜除尘+湿式电除尘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破碎产生的粉尘由脉冲除尘器收集处理,确保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生产时应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而引起噪声的增高。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要求,建立与公众信息沟通和意见反馈机制,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项目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建设项目有关环境问题,给予妥善解决。

(六)强化污染源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安装外排废气污染物自动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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