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省级高层次人才晋级和荣誉奖励网络申报和审核的通知

日期:2022-04-12 09:47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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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层次人才审核窗口:

  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和福建“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认定平台相关系统开发完成情况,现启动省级高层次人才晋级和荣誉奖励网络申报和审核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省级高层次人才自发文确认之日起,取得新业绩满足更高层次人才对应条件的,可申请晋级。A类晋升特级的奖励300万元,B类晋升A类的奖励20万元,C类晋升B类的奖励10万元。

  2、省级高层次人才自发文确认之日起,新取得特级、A类、B类、C类人才认定条件中“荣誉称号(奖项)”或“所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项”有关条款要求业绩的,可申请荣誉奖励。分别给予8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奖励(与国家部委、省直有关单位给予的奖金或实物奖励就高从优不重复)。荣誉奖励不限次数,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时间

  2022年3月23日起随时可以在线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晋级或荣誉奖励《申请表》(在线填写)

  2、已认定证书或确认文件(须上传附件)

  3、身份证、护照、台胞证等身份证明(须上传附件)

  4、符合晋级条件或荣誉奖励的证明材料(须上传附件)

  四、申报流程

  1、用已注册的账号重新登陆福建“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认定平台,点击“申报入口”菜单,进入选项页面。

   

  2、在列表中点击“晋级奖励申报”或“荣誉奖励申报”进入申报页面,根据提示,在线填报并上传附件。

   

  五、申报要求

  1、必须是已发文确定并进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库”的入库人才才能申报,如未入库,则申报系统会自动比对,不允提交。

  2、目前特级和A类人才未入库,请各窗口通知相关人才填报《特级、A类人才入库报备表》(详见附件),每批发文确认后汇总报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及时入库,以便系统比对,允以提交。

  六、审核流程

  与认定流程同步骤,一般包括网络申报、分级审核(窗口初审、并联审核)、专题会审、复核把关、社会公示、研究认定、发文确认、报备发证、集中入库。晋级后,认期重新计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永莉

  联系电话:0591-87751283

  电子邮箱:466434554@qq.com

  附件:特级、A类人才入库报备表

  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3日    

  附件:

  特级、A类人才入库报备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窗口单位 认定类别 认定日期 籍贯 毕业院校 专业 最高学历 毕业时间 研究领域 研究方向 手机 通讯地址 邮箱 来闽前工作单位 来闽后工作单位 工作类型 人才类型   引进区域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备注
申报时间 合同签订日期/企业注册日期 受聘 创业

合同

期限

每年在闽工作时间 近三年工薪所得税(万元) 最高学历 职称 职务

股份

比例

验资金额(万元) 团队人数(人) 对应条件 提交材料 计划、项目、荣誉、博士获得日期
1 张三 1989.05.01 身份证   福建省引进人才服务中心 A类 2022.04.25 福州 北京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麻醉学专业 博士 2010.09.01 研究领域 麻醉       北京大学 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受聘 现有 境外 2021.04.25

2020.

08.17

5年 全职

前一年:

前二年:

前三年:

博士 教授 董事长 30% 50 10 A类第7条 福建省创新实验室及担任主任的证明

2020.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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