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用于建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高峰水厂批前公示
建自然资划拨公示〔2022〕3号
我局拟划拨建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高峰水厂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建宁县划拨2022003 |
地块位置 |
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1.1156 |
项目名称 |
建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高峰水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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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单位 |
建宁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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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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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期:2022年4月22日 至 2022年5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建宁县建莲南路56号
邮政编码:354500
联系电话:0598-3967329
联 系 人:陈先生、谢先生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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