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用于建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高峰水厂批前公示

日期:2022-04-21 14:44 来源: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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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划拨公示〔20223

 

我局拟划拨建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高峰水厂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建宁县划拨2022003

地块位置

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

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1.1156

项目名称

建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高峰水厂

受让单位

建宁县水利局

备注:

 

二、公示期:2022422  20225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建宁县建莲南路56号

邮政编码:354500

联系电话:0598-3967329

人:先生谢先生

 


建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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