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溪口镇工业用地租聘事前公示

日期:2022-06-05 15:06 来源:建宁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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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溪口镇拟以租赁方式出租1宗工业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租聘相关要求

  经镇党委和政府会议研究,以下相关要求作为租聘条件:

  1.租聘企业在符合相关政策情况下,在2022年10月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

  2.租聘企业未按照要求做好工业企业入规前期申报工作,导致企业未能在2022年10月完成入规申报,则土地租赁合同作废。

  3.在租赁期内,租聘企业所租赁土地进行联营、转租、项目抵押等行为需向溪口人民政府书面申请,并经同意后方有权进行。

  4.租赁期间,如遇征收征用,租聘企业必须同意,企业投入的资产所获补偿归租聘企业所有

  5.租聘企业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溪口镇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租聘企业应合理保护租赁范围内环境。

  7.租聘企业必须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按时上交租金。

  8.租聘企业在租赁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自身承担。

  二、地块租聘基本情况:

地块位置

原溪口镇家具厂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平方米)

12103.2

租聘年限(年)

20

租赁价格

租赁期前五年,租金为每年6万元,第六年至十年每年6.6万元,第十一年至十五年每年7.3 万元,第十六年至二十年每年8.1万元。

承租方单位

建宁县闽希新材料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二、公示期: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建宁县溪口镇长塘45号  

  邮政编码:354500

  联系电话:0598—3985804

  联 系 人:许先生、何先生

  建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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