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现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269号)(详见附件1)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8号)(详见附件2)文件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附件3),提供规范、完整的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关新材料产品名称及性能指标等内容应与《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附件4)一致,于6月23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材料须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工信局节能科,逾期将不再收件。
二、申报企业请于6月23日(星期四)下班前将《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承诺书无需纸质版,无需刻制光盘,只需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jnjm2648@163.com
联系电话:13338235293 ,联系人:小官。
附件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2〕269号)
附件2: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奖励办法》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8号)
附件3:2021年度福建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项目申报表
附件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生产应用支持参考目录
附件5:无失信被执行人员、无涉黑涉恶承诺书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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