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宁县建莲生产扶持措施补助申报实施办法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扶持建莲生产实施意见(2022-2025年)和建宁县扶持果业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建政办〔2022〕30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建政文〔2022〕29 号,第14条)文件精神,为扶持建莲生产,制定2022年度建莲生产扶持措施补助申报实施办法。
一、建莲生产扶持措施补助项目
1、涉莲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建设补助。
补助范围: 鼓励县域内涉莲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以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建设生产基地,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实行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收购价格、标准由经营主体根据市场行情以让利给莲农为原则自主确定并公布。签订收购合同面积500亩以上,收购在保护价40元/斤以上,且年度内直接从种植农户收购量达3万斤以上的企业可申请补助,每家补助5万元,超额完成的每万斤增补1万元,但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提供包括补助申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收购合同、合同汇总表(乡镇、村、农户姓名、面积、联系电话)、收购台账(登记表)、收购数量汇总表(收购日期、乡镇村、农户姓名、数量、金额)、收购资金支付凭据;近三年财政支持资金材料、法人征信报告等。
其它说明:根据阳光补助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当年已享受同类财政补助的不再支持申报;本办法下文中已申报同一年度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补助以及种藕繁育基地建设补助的收购户,不计入收购合同面积等指标;同一种植户签重复收购合同的,不重复计入收购指标;法人征信报告存在失信者不予申报;签约合同拒收合格莲子的不予申报;收购区域原则上要倾向销售困难的边远地区莲农、贫困户或赏荷基地等;有其它违反相关补助政策规定的不予申报。
2、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
补助范围:鼓励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集中成片承包种莲,实施标准化生产并按种藕基地要求管理。流转土地相对成片面积在50-100亩(不含100亩)的,补助1万元;100-200亩(不含200亩)的,补助2万元;200-300亩(不含300亩)的,补助3万元;300亩以上的,补助5万元。凡在县确定的二十个赏荷基地区划定区域内流转土地的,30亩以上成片种莲的,补助5000元。未享受相关项目资金补助的公司(合作社)流转土地种莲可参照申报补助;同一家在同一乡镇流转土地的不得折分数家申报。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提供包括补助申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加盖乡镇土地流转确认章)、流转农户花名册(姓名、地点、面积、电话、流转金额等)、支付土地流转资金凭证等材料。
其它说明:上述为建政办〔2022〕30号文的规定。另在建政文〔2022〕29 号文“凡在县确定的二十个赏荷基地区划定区域内流转土地的,按1.5倍补助。”“有效期至2022年10月30日”。为推进疫情后纾困解难和赏荷基地建设,本年度按就高(1.5倍补助)原则执行(不包括建政办〔2022〕30号中赏荷基地“30亩以上成片种莲的,补助5000元”部分)。
3、赏荷基地建设补助。
补助范围:县确定的二十个赏荷基地,按建设要求,种莲形成百亩片,每个基地(不含坪上、修竹荷苑)补助2万元给所在村用于赏荷基地建设,未达要求的扣减或取消补助。鼓励企业共建赏荷基地。坪上梯田莲海、修竹荷苑作为赏荷主景点连片种莲200亩以上并有效落实培肥地力、生态种植措施的,每个景点种植承接单位或企业补助10万元(不再按土地流转标准补助)。西门莲塘景区莲子种植及绿化管护良好的,补助3万元。
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提供包括申报书、赏荷基地种植户花名册(姓名、面积、种植地点、联系电话等,加盖所在村、乡镇公章)。
其它说明:县确定的二十个赏荷基地,划定区域,未达百亩片,但有50亩以上相对成片的,管理良好的,可减半申报补助。坪上莲海梯田和修竹荷苑内面积已单列补助,不再计入所在村申报面积。
二、申报审批程序及时限要求
1、申报程序:按照“申报-审批-建设-验收-拨款”的流程实施。由各村、各涉莲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经所在地村委会核实盖章后、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最后上报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复核审批。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莲子经营主体在不同乡镇签订收购合同的,由所在乡镇分别审核申报,县汇总计算补助考核指标。
2、申报时限:为2022年8月31日前(其中莲子收购等证明材料可延迟10月30日前补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
3、其它说明:本办法主要包括文件规定的前三项:①涉莲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建设补助、②家庭农场或种莲大户流转土地成片种莲补助、③赏荷基地建设补助。而④“优质种藕繁育基地建设补助”,由于本年度(2022年)有省厅批复实施的建宁县莲子种质资源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项目(闽财农指[2022]18号),以项目实施为准不再另行安排补助(部分资金也整合到上述基地补助费中)。⑤“莲子种植保险保费补助”则由承保公司按上级文件另行报补。⑥先行县建莲产业共建经费由局另行统筹,不列入本办法。
附:建宁县建莲生产补助申报书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