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建宁县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公示(第三批)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和〈关于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明财社[2016]37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度建宁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继续通过三明就业和人才公共服务微信平台申请。经审核,我县第三批2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符合社保补贴条件,拟发放社保补贴5022.72元(具体名单和金额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社保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建宁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2日--2022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0598-7971316、3982795
附件:2021年度建宁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第三批)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2021年度建宁县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情况表(第三批) | ||||
单位:元 | ||||
序号 | 姓名 | 医保申请金额 | 养老金申请金额 | 总金额 |
1 | 陈桂英 | 0 | 2511.36 | 2511.36 |
2 | 林春仙 | 0 | 2511.36 | 2511.36 |
合计: | 0 | 5022.72 | 5022.72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