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莲子种质资源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项目资金拟分配情况的公示
一、项目经费来源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8号),“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科目安排建宁县莲子种质资源提纯复壮与示范推广项目资金20万元。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①完善建莲原种圃建设;②分别对我县主栽的子莲优良品种——建选17号和建选35号进行提纯复壮生产原种;③建立新选育的建选31号子莲良种繁育基地;④开展配套技术研究宣传培训以及良种推广应用。
根据《建宁县2022-2025年建莲种植及赏荷基地轮作建设实施方案》(建政办〔2022〕3号)以及《2022年建宁县莲子生产工作计划》(建委农办〔2022〕1号),各乡镇在建设建选17号、建选35号、建选31号等莲子品种的繁育基地和示范基地。
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该项目资金拟用于:建莲原种基地建设,3万元;我县子莲优良品种提纯复壮生产示范和良种繁育基地,14万元;开展配套技术研究宣传培训以及良种推广应用,3万元。补助标准按建政文〔2022〕29号和建政办〔2022〕30号的规定执行。各品种基地根据实际将适当调整。
同时,根据县政府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要求以及《建宁县扶持建莲生产实施意见(2022-2025年)和建宁县扶持果业发展实施意见(2022-2025年)》(建政办〔2022〕30号),以及《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三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建政文〔2022〕29号)中“加大种莲补助”相关补助条款,计划从各乡镇申报的莲子基地补助事项中筛选符合项目要求的列入本项目实施,并按文件规定标准补助,同时按项目要求加强管理。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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