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2021年基层水产推广体系项目结转资金11万元使用方案的公示

日期:2022-08-03 09:02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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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2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1〕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建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了示范基地与示范主体的补助等相关工作内容。现结转资金11万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分配使用方案如下:

  一、开展一期水产技术培训班金额约7.5万元。培训计划一周(5天,其中出县考察2天);培训人员50人(2021年养殖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人员、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人员、水产技术人员)。培训机构采取邀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其余资金3.5万元。用于下乡、宣传、资料印刷等费用。若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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