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日期:2022-08-23 16:54 来源:建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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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以及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宁县财政局关于开设2022年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建人社〔2022〕80号)文件精神,经过前期公益性岗位征集、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组织报名、推荐应聘、面试等环节,初步认定张美仙等36人符合2022年建宁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并拟录用。现将拟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3日至8月31日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在此期间内来电、来信、来访向建宁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0598-7971316。

  附件:2022年建宁县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3日  

2022年建宁县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拟录用人 性别 年龄 就业困难类型
1 黄埠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张美仙 48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2 黄埠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吴森贵 50 脱贫劳动力
3 黄埠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王楚玲 45 脱贫劳动力
4 黄埠乡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协理员 蔡丽春 35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5 黄坊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刘荣泉 47 被征地农民
6 黄坊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李助全 56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7 黄坊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胡军田 40 脱贫劳动力
8 均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张国华 35 脱贫劳动力
9 均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熊家福 52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人员
10 均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刘忠浩 32 脱贫劳动力
11 均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刘正兴 54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12 里心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张来全 43 脱贫劳动力
13 里心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余春花 40 脱贫劳动力
14 里心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邱进才 49 脱贫劳动力
15 里心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宁建国 52 脱贫劳动力
16 里心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冯娥金 33 脱贫劳动力
17 濉溪镇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协理员 余涛 36 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18 濉溪镇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协理员 李虹 45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人员
19 濉溪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李德源 58 持《残疾人证》的居民
20 濉溪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黄金龙 54 持《残疾人证》的居民
21 濉溪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曹火清 47 脱贫劳动力
22 濉溪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聂仁忠 46 脱贫劳动力
23 濉溪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聂根福 51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24 溪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朱水恩 5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5 溪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周建东 46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6 溪口镇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协理员 张菊华 40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27 溪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徐春发 53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28 溪口镇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协理员 李骏 30 脱贫劳动力
29 溪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黄光明 5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30 溪口镇人民政府 保洁员 艾呈秀 38 脱贫劳动力
31 溪源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黄学富 48 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或二女户中男满40周岁,女满3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
32 溪源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付兰英 36 脱贫劳动力
33 伊家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宗琴 37 脱贫劳动力
34 伊家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魏茂辉 40 脱贫劳动力
35 伊家乡人民政府 社会保障协理员 王富兰 41 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人员
36 伊家乡人民政府 保洁员 艾水香 37 脱贫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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