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宁县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居住功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制定我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方案。
一、改造范围。
2023年我县主要对河东村、溪口村、河东片区、新生片区、复兴片区和水南片区等六个区域内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主要着力于基础类和提升类改造。涉及改造小区总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居民楼673幢,居民约3307户。
二、改造目标。
为满足河东村、溪口村、河东片区、新生片区、复兴片区和水南片区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改善该片区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改造期限1年,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第二季度。
三、改造内容。
复兴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对原检察院宿舍、原实小宿舍、公安局宿舍、原邮电局宿舍、原商业局宿舍、原教育局宿舍、原老干部局宿舍、自然资源局宿舍、人行宿舍、科技局宿舍、龙宝路小区等老旧小区更换破损、老化地下管网;安装体育设施,小区道路修整,增加绿化植被,提供物业管理与服务用房以及完善小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水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法院旁小区、水南邮政宿舍、河南东路小区、将军坊等老旧小区道路改造,污水管网改造;绿化修复,增设照明,消防管道修复,增设消防设施,电线、线路整修,增设健身休闲设施,新增改造停车泊位以及完善小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河东片区老旧小区:河东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强弱电线路、雨污管网改造、路面修复、沟盖板修复以及完善小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新生片区老旧小区:税务局宿舍小区、二轻宿舍小区、工行宿舍小区、粮食局宿舍小区、工商局宿舍小区、烟草宿舍小区、种子公司宿舍小区、伐木场宿舍小区、医药公司宿舍小区、工商局宿舍小区、计委宿舍小区、计生局宿舍小区、一中宿舍小区、实幼侧边小区等老旧小区进行雨污管网改造,小区路面更新,强弱电线路整改、增设停车位、增设照明以及完善小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河东村老旧小区:对楮树坑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强弱电线路、雨污管网改造、增设照明、路面修复、沟盖板修复以及完善小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溪口村老旧小区:对和平小区一期、和平小区二期、和平小区三期、和平小区四期老旧小区进行小区路面更新,改造强弱电线路、雨污管网改造、增设照明、路面修复、沟盖板修复以及完善小区周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四、组织实施。
由濉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牵头,社区居委会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建宁县城发集团具体实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濉溪镇、溪口镇牵头社区居委会、建设单位、管线单位、小区业主代表组成工作专班。业主代表由群众中有威望、熟悉情况、热心公益的人担任。
(二)第一轮征求意见(2022年10月)。工作专班针对拟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向居民征求意见,明确居民热切需要改造的内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形成改造清单,并提交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第二轮征求意见(2023年1月)。濉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县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消防大队、城管局、城投公司、供水、供气、供电、通信企业现场走访,对改造清单进行现场核实,确定改造内容是否具有可行性,并将征求意见分类整理后,由县城发集团提出初步设计方案。
(四)方案联合审查(2023年2月)。由县住建局邀请相关专家,濉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发改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城管局、有关管线单位、社区居(村)委会及业主代表参会,对具体改造方案(含改造效果图)进行联合审查,各单位及专家提交征求意见表(签字),县城发集团对各单位提出的不合理意见给予现场说明,合理意见应予吸收采纳,并对改造方案进行优化调整。
(五)技术交底会(2023年3月)。县城发集团牵头,濉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财政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消防大队、城管局、工信局、供水、供气、供电、通信企业、社区居(村)委会及业主代表参与,由设计单位汇报优化调整后的老旧小区改造方案,各级各单位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核实确认并签字,由县城发集团向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提交最终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文本,并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批复实施。
(六)方案公示(2023年4月)。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由县住建局批复完成后,由社区居委会将改造效果图、改造内容清单于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施工队伍入场前应提前将施工计划公开公示。
五、实施改造施工(2023年5月)
由县城发集团负责具体实施,通信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线等单位积极配合。
(一)质量安全监管。小区改造工作专班会同施工单位制定科学施工方案,减少扰民,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
(二)技术服务指导。设计、施工、管线等技术团队要全过程现场跟踪技术服务。设计单位应指派设计人员参与施工全过程技术指导,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或变更设计,及时解决现场技术问题,并就调整或者变更设计的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向建设单位书面说明。涉及重大内容、投资改变的,履行报批手续后要在小区现场公示。
(三)监督投诉。施工现场要公布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居民咨询及监督。
六、竣工验收及长效管理
由濉溪镇、溪口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组织。
(一)竣工验收(2023年10月)。项目完工后,由县城发集团组织,县住建局、濉溪镇、溪口镇、社区居委会(或业主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管线等单位共同联合验收,施工单位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验收通过后,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和财审,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改造片区所在的社区要组织居民对改造实效进行评价和反馈,并将反馈表2022年12月1日前提交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2023年12月)。属地乡镇牵头有条件的社区可将若干个老旧小区捆绑打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实行业主自主管理或者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未实行自主管理又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濉溪镇改造片区所在的社区居(村)委会托底过渡管理,社区组织小区成立业委会后,可实行业主自主管理或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濉溪镇、溪口镇应鼓励小区尽快开展环境卫生、门卫等基本物业服务,逐步提高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现改造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
建宁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章)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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