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关于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补助资金核定的公示0927
根据《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全市实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通知》(明农办【2022】39号)及《三明市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通知》(明农【2021】133号)文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符合“先打后补”试点政策的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和建宁县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生猪出栏数进行核定,核定生猪出栏头数为60314头(以产地检疫头数为准)。根据有关规定生猪口蹄疫疫苗补助标准为2.0元/头,故核定福建鑫锦宏农牧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为120628元。对建宁县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进场清点奶牛存栏头数进行核定,经清点奶牛存栏总头数为5241头,该公司自行申请奶牛补助头数为5000头,故核定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奶牛补助头数为5000头。根据有关规定牛口蹄疫疫苗补助标准为3.0元/头,核定上黎生态牧业有限公司补助金额为15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4日)。
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建宁县农业农村局0598-3982351
建宁县动物疫控中心0598-3966346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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