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2022年增殖放流事项公示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 [2021]101号)下达增殖放流资金30万元,要求增殖放流的养殖品种为团头鲂、鲢鱼、鳙鱼60万尾以上,补助资金30万元。
按照相关规定,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9月15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编号为[HJZB2022-152],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经规定招标程序,沙县凤岗兴渔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人,中标(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4.80426万元,实际供货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按中标单价折算鱼种增加投放尾数)。
产品名称 |
规 格(cm) |
数 量(尾) |
单 价 (元/尾) |
总 价(元) |
交货期 |
鳙鱼 |
≥8 |
285715 |
0.35 |
100000.00 |
2022年11月底前 |
鲢鱼 |
≥8 |
333334 |
0.30 |
100000.00 |
2022年11月底前 |
团头鲂 |
≥8 |
277778 |
0.36 |
100000.00 |
2022年11月底前 |
合 计 |
896827 |
300000.00 |
拟于2022年11月30日前在建宁县濉溪(下长吉和城区河段)、均口宁溪(三滩河段)、里心里沙溪(里心河段)开展增殖放流,特将该项目有关事项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反映。联系电话:0598-3982351
来信地址:建宁县水南金钩山10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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