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建宁县稳定粮食生产项目资金使用分配公示

日期:2022-11-17 09:42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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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共建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建宁县粮食生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委农办〔2022〕20号)文件精神,各乡镇按照方案开展了项目的实施,现对项目资金2022年使用分配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拨打0598-3982351进行反馈:

乡(镇)

山垅田复垦复耕和

规模种粮面积(亩)

分配资金

(元)

客坊乡

110.9

110900

伊家乡

88

88000

均口镇

52.5

52500

黄坊乡

112

112000

溪源乡

99.5

99500

合计

462.9

462900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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