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文件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49号)文件,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1 |
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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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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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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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宁县支行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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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宁县分公司 |
3000 |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3日--10月29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联系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8-7971316、7971359。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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