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工作经费)拟使用情况公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45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的通知》(建财农指〔2022〕118号)文件精神,下达了2022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5万元,对该项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用于粮食产能区建设与项目专家服务、示范片标志牌树立、媒体宣传、材料整理等工作经费。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反馈,电话:0598-3982351。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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