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23年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企〔2021〕1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动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2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省级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转移资金使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节能〔2022〕352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三明市节能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财企〔2022〕7号)等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按照指南(详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
联系人:官先生
联系方式:13338235293
附件:《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节能循环经济财政奖励项目的通知》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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