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废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县内科技小巨人企业: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办法的通知》(闽科企〔2021〕4 号)有关规定和《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3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企〔2023〕4 号),现我省启动 2023 年度科技小巨人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奖励申报工作,请符合要求企业积极进行申报。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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