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建宁县规模种植双季稻(制种)申报补助面积公示

日期:2023-10-31 10:33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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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模种植双季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78号)文件精神,按照“自主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审核、县级确认录入”,我县落实奖励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经核实确认,依据文件精神,2023年度全县早、晚稻(制种)面积30亩以上(含30亩)的规模种植户7户(其中:双季早制面积271.2亩,双季晚制面积264.7亩),现申请补助面积为249.5亩。现对申请补助面积公示见下表,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8日,联系电话0598-3982351。

序号

主体(种植户)名称

种植地点

申请补贴面积(亩)

早制(早稻)面积(亩)

双季晚制(晚稻)面积(亩)

联系人

1

吴福根

溪口镇枧头村

33

34.5

34.5

吴福根

2

陈国友

溪口镇枧头村

45

45

45

陈国友

3

罗光华

溪口镇枧头村

37

38

40

罗光华

4

张世先

溪口镇枫元村

30.5

30.5

30.5

张世先

5

孔福龙

溪口镇枫元村

34

37.2

38.2

孔福龙

6

陆建勇

溪口镇枫元村

37

37

43

陆建勇

7

叶立峰

溪口镇枫元村

33

49

33.5

叶立峰

合计

249.5

271.2

264.7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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