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拟分配方案公示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3〕3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3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27万元。拟分配如下:
1.拨付2023年河道专管员巡河工资及河道保洁费用91万元(全县河道专管员91名,按每名1万元拨付),其中:濉溪镇8万元(专管员8名);溪口镇14万元(专管员14名);里心镇13万元(专管员13名);均口镇13万元(专管员13名);伊家乡8万元(专管员8名);黄坊乡8万元(专管员8名);溪源乡9万元(专管员9名);黄埠乡10万元(专管员10名);客坊乡8万元(专管员8名)。
2.预留12万元作为城区河道保洁费用及河道“四乱”举报奖励基金(建宁县关于涉河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建河办〔2023〕15号)。
3.预留24万元作为2023年度乡镇河长制工作考核正向激励绩效奖励。
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请贵局对其用途匹配性、合规性进行审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21日
监督电话:0598-3982696
建宁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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