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一次性扩岗补助公示(第五批)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49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3〕10号)文件,经审核,以下企业符合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企业名称 |
吸纳人数 |
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1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宁县供电公司 |
3 |
4500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在公示期间,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可联系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98-7971316、7971359。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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