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建农(渔政)罚〔2023〕1号)
序 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建农(渔政)罚〔2023〕1号 |
建宁县绿色田园种养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
建宁县绿色田园种养专业合作社 |
93350430MA31QME632 |
宁茂庆 |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1月29日开展农产品安全执法检查时,发现建宁县绿色田园种养专业合作社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三项记录”不全,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建农责改(渔)〔2023〕1号),责令于2023年12月4日前整改完成。2023年12月6日执法人员线上巡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1.罚款人民币100元; 2.投放价值100元的鱼苗进行生态补偿。 |
1.鱼苗已在执法人员监督下投放。 2.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未缴纳。(送达后15天内缴纳)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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