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3-12-19 12:01 来源:建宁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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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行)指〔2023〕66号,下达建宁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项目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承办三明市民族宗教政策培训班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欢迎对我县市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83987773

  附件:建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建财行指〔2023〕36号)

  建宁县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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