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度《建宁县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中“旅游节会活动奖”拟奖励情况公示
根据《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的通知》(建政办规〔2023〕10号)的文件精神,濉溪镇人民政府、溪源乡人民政府、福建省建宁县闽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向建宁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旅游节会活动奖”,经建宁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1)濉溪镇人民政府举办的“踏旅寻味·魅力畲乡”——2023年建宁县“5·20新文旅”系列活动以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为协办单位,场地布置费用5.81万元,拟奖励人民币2.905万元;(2)溪源乡人民政府举办的“畅游五福”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活动以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为主办单位,场地布置费用4.835万元,拟奖励人民币2.4175万元;(3)均口镇人民政府举办的青梅煮酒·相约“梅”好——2023年建宁县“5·20新文旅”系列活动以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为承办单位场地布置费用7.13 万元,拟奖励人民币3万元;(4)福建省建宁县闽江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举办的“杜鹃花为证·爱在金铙山”——2023年建宁县“5·20新文旅”系列活动以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为承办单位,场地布置费为5.05万元,拟奖励人民币2.525万元。以上奖励合计 10.8475万元。
公示时间七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与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联系。
监督电话:3956156(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附件:2023年度拟享受“旅游节会活动奖”单位名单
建宁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2023年度拟享受“旅游节会活动奖”
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活动名称 |
拟奖励金额(万元) |
1 |
濉溪镇人民政府 |
“踏旅寻味·魅力畲乡”——2023年建宁县“5·20新文旅”系列活动 |
2.905 |
2 |
溪源乡人民政府 |
“畅游五福”助推乡村文化振兴活动 |
2.4175 |
3 |
均口镇人民政府 |
青梅煮酒·相约“梅”好——2023年建宁县“5·20新文旅”系列活动 |
3 |
4 |
福建省建宁县闽江源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杜鹃花为证·爱在金铙山”——2023年建宁县“5·20新文旅”系列活动 |
2.525 |
5 |
合计 |
10.8475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