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公示(建宁县景行书画培训有限公司)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月2日受理建宁县景行书画培训有限公司 提出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1日:(7个工作日)
申 请 人:建宁县景行书画培训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福建省建宁县濉溪镇河南西路36号101、102、106、107、109室
经营范围: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艺术考级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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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 |
杨燕 |
女 |
建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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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夏志远 |
男 |
建宁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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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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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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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2〕7号)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987970815 传真:
通讯地址: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邮编:354500
公示机关:建宁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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