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 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我县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渔业基层水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局和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农〔2024〕7号)要求,结合实际,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长期稳定的渔业科技示范基地。构建“专家+水产技术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计划建设长期稳定的渔业科技二类示范基地1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1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10个。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渔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要求
(一)示范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1.示范推广渔业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或新品种(系)1个以上;
2.组织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2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
3.通过县级信息员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上传动态信息4条以上;
4.指导带动1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增产增收;
5.竖立符合规范的展示标牌1个;
(二)示范基地规模
产业基地池塘、山塘、水库等规模在连片30亩以上或稻莲田养殖面积50亩以上或工厂化养殖产业5000平方米以上。
(三)遴选程序
示范基地申报者必须经乡镇畜牧水产站同意后向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申请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技术负责人等信息,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1),由基地所属村民委员会、乡镇审核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鉴于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高,养殖技术性强,大多为外来承包养殖人员,为确保基层体系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基地非所属村民委员会的由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审核,再由农业农村局遴选认定并在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示范基地补助
1.补助标准:按照省厅(局)方案要求实施,经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7万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标牌制作、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 (购买新机具、水产苗种、渔药饲料(饵料)等物资)、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补助。每个基地示范推广 1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开展 2 次以上或观摩培训活动50人(次)。
3.补助方式: 任务完成经验收后补助。
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
1.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应具备的条件
1.组织开展“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等科技服务;
2.通过建立“田间学堂”、“水上绿色养殖服务平台”等方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
3.解决渔业产业发展实际问题。
4.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求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三)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程序
自愿申请,填写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附件2),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所在乡(镇)或主管部门审核择优推荐,经县农业农村局遴选认定并在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
(四)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
1.补助标准:每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补助3万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示范推广渔业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技物结合水产养殖投入品(购买水产苗种、渔药、肥料、饲料、饵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材料等物化补助、宣传、资料印刷、培训、讲课等其它费用。
3.补助方式:任务完成后经验收后补助。
三、渔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要求
(一)遴选范围。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者养殖大户等。
(二)科技示范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种植、养殖水平较高。
3、当年水产养殖业养殖面积10亩以上。
各农业产业之间不得重复申报;种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或种植(养殖)业家庭农场与种植(养殖)业大户不得重复申报;2024年已确认的农业(水产)科技示范基地不得重复申报。
(三)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由示范主体或农户自愿申请,填写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村民委员会择优推荐,经乡镇农技或畜牧兽医水产站、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由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后,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科技示范主体享有以下权利和履行以下义务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特别是贫困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4、做好年度任务线上成效展示,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全县示范主体要做好年度任务,均须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做法和具体成效。
(五)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
1.补助标准:每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0.1万元。
2.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购买水产养殖投入品(购买水产苗种、渔药、肥料、饲料、饵料)、生产设施设备、生产材料等物化补助。
3.补助方式:项目完成验收通过后补助。
遴选截止时间:文件下发后15日内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洪文彪,联系电话:0598-3967688。
附件: 1、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3、渔业示范主体申报表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2024年建宁县基层水技推广补助项目
渔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申报产业:
基地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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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 |
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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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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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情况(示范内容和规模,示范目标和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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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单位 |
联系专家或指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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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单位 意见 |
本单位申请列入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将认真履行示范基地职责,保证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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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和乡镇畜牧水产站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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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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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
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申报单位 |
法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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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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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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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社会化组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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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主要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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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组织简介及主要技术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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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或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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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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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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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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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人) |
劳动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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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类型 |
示范面积(亩、头、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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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带动户数 |
预计产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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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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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水产站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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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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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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