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闽G68382黄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核查,我县个体经营者柯兆华所属车辆(闽G68382黄),货运经营者处于失联、失管状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五十八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闽G68382黄车辆道路运输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请该货运经营者应将所属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交回我局归档(地址:三明市建宁县闽江源北路5号建宁县行政服务中心3楼交通局窗口,联系电话:7971310)。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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