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源乡楚尾村长者食堂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4-03-13 15:50 来源:建宁县溪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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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安永建招【2024】059号

  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源乡楚尾村长者食堂建设工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溪源乡楚尾村长者食堂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2.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2.3. 工程预算价:工程总投资199252元;(其中:暂列金10000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为准

  2.4.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工期:30日历天

  2.5.建设地点: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招标单位: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 ;

  2.6.2、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6.3、设计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前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建宁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

  3.2.经年审合格的资质等级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4.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3日至20240318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照常上班,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200,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请主动与业主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下浮率K=6%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及金额:中标人应在当天以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计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或所交款项不足均视为自动弃权(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日上午9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溪源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领取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未按规定提交的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民委员会 

  地址:  建宁县溪源乡楚尾村   邮编:  354500

  电话: 13459879553,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邮编:  354500  

  电话:0598-3958899  联系人:欧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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