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林业局关于建宁县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的公告

日期:2024-03-26 15:25 来源:建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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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计划于2024年实施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1000亩,现将《建宁县符合赎买条件山场一览表》《赎买最高限价表》(详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0日止,具体事项如下:

  一、赎买对象

  赎买对象为重点生态区位内的人工起源商品林(竹林、经济林除外)。

  二、赎买范围

  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地;县城周边;城关至大元及建宁城关至火车站公路两侧;G528国道、S221省道、高速公路和铁路两侧;宁溪、濉溪两岸等范围重点生态区位林。

  三、列入赎买计划的资格条件

  1.符合赎买区位要求;

  2.产权明晰、无纠纷、无抵押或经质押人同意赎买的(须提交林权证复印件或质押人同意的证明材料),林权证只发到村小组的山场不予受理;

  3.最小单片面积100亩(可联户)以上;

  4.剩余经营期5年(含5年)以上,并在经营期内满足一个轮伐期采伐年限要求。

  四、其他事项

  1.请有意向流转重点生态区位林的林农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0日前,携带林权证和转让合同原件到所在辖区乡(镇)林业站申请登记,逾期申请的将不予受理。

  2.具体赎买办法按照《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宁县“十四五”期间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政办〔2021〕23号)执行。

  附件:1.《建宁县符合赎买条件山场一览表》

  2.《赎买最高限价表》

  建宁县林业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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