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福九味”药文旅融合示范建设莲子展示景观标本池采购项目的询价公告

日期:2024-03-26 17:21 来源: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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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福九味”药文旅融合示范建设莲子展示景观标本池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FJMQ2024-XJ012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495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495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9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1

  “福九味”药文旅融合示范建设莲子展示景观标本池采购项目

  1

  495000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4、报名

  4.1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0326日至20240329(节假日除外)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纸质询价通知书与电子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地点

  5.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0402日09:30(北京时间)。

  5.2询价时间地点:20240402日09:30(北京时间)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6、供应商对本次询价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与代理机构联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水南街金钩山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8-3960965

  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14层

  联系人:小金    

  联系电话:0598-8255869

  电子邮箱:3567247519@qq.com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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