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交通增发国债项目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4-04-08 10:56 来源:建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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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邀请书

  招标项目编号:ZNZB(2024)JN-005号

  致:受到招标人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交通增发国债项目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由业主的相关会议纪要形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建宁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3年度交通增发国债项目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2023年度交通增发国债项目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本项目施工建安概算造价约105000000元,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代理、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代理等)及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书及预算送审等))等相关服务:依据闽招协{2021}32号文进行服务费用测算,本次招标代理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费暂定931000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2023年度交通增发国债项目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招标代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招标代理、代建-监理一体化招标代理等)及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编制、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计算式、工程预算书及预算送审等))等相关服务;

  2.3. 服务期限:本次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计划工期为 60日历天(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应当以书面说明为准)。

  2.4. 项目质量要求:造价咨询及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应符合现行当下的国家、省、市、县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国内投标人。

  3.2  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造价咨询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具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系统招标代理备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招标代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截图)。

  3.3  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的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1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注册执业证书上所署单位为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其他资格要求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4月8日08时00分2024年4月   10日17时30分前,到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4月12日09时00分,投标地址;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闽江源北路5号) 电话为0598-7971820。

  5.2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包封的形式提交到开标地点,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密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4.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会结束后当场退回,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签订合同后不计利息自动退还。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业主公示栏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该媒介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建宁县下坊街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0598-3981301

  招标代理机构:中纳恒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133382339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

  联系电话:0598-797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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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受邀企业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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