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第三次复评通过补助事项费用支出公示
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3〕261号)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并公示,确定闽赣省际(建宁)电子商务产业园 2023 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第三年复评通过,应给予补助资金4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至5月7日。如对拟支出金额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7971316、7971359。
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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