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关政策的公示
各相关企业、消费者:
现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2024〕119号)、《三明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乐购三明”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商务综〔2024〕25号)等政策转发给你们,望相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附件:1.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2.三明市商务局等15部门关于印发《“乐购三明”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3.关于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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