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2024年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均口镇污水管网工程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鸿源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汇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国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万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时代巨新建筑有限公司、福建久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兴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鑫齐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星东建筑有限公司、福建欣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毅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金饶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云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鸿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楚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恺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弘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福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伊家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宸福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恒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信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亿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乐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融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垒泰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宏瑞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康晖翔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鸿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沈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佰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楚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逸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闽建鼎晟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启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利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何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顺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森灿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捷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时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创傲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宁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远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善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路应承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祺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九州众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鑫阳鸿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荣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中祥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新颖辉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瑞通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欣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升巨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泰闽建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启森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宁县2024年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均口镇污水管网工程已由建宁县人民政府以建政文【2024】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均口镇境内;
2.2.工程建设规模: 建宁县2024年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均口镇污水管网工程,总投资为897702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审核书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宁县2024年乡镇生活污水管网提升工程-均口镇污水管网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97702 元(其中暂列金额 38828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审核书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 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公用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②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福建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③执行闽建建[2021]2号文规定;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09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至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宁分公司(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六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5%)。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转账)或②保函的形式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建宁县建筑业企业投标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办(2017)164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16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投标代表(应为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前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响应前述要求的,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10月09日 前将确认函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324130424@qq.com);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均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建宁县均口镇莲花街1号,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997216 ,传真:/
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分公司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2号(乘龙公寓6楼),
邮编:3545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8-3958899,传真:/
联系人:徐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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