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县委第八轮(第一批次)巡察公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2025年3月10日开始,县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办、县政府办(含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协机关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时间30天左右。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各股(科)室主要负责人,其他与巡察内容相关的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或被巡察单位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及“码上巡”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巡察组 |
巡察对象 |
巡察组负责人 |
专门举报电话 |
“码上巡”二维码 |
县委第一巡察组 |
县委办 |
组 长:朱荣贵 副组长:郑芳芳 |
0598-3960653 (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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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 |
县政府办 |
组 长:付胜和 副组长:廖文秀 |
0598-3960663 (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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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三巡察组 |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
组 长:李明锋 副组长:余小青 |
0598-3960683 (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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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 |
县政协机关 |
组 长:陈国强 副组长:刘方万 |
0598-3960613 (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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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举报信箱 |
建宁县1009号邮政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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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地址 |
县委巡察集中办公驻地(建宁县黄舟坊东路7号)、建宁大饭店19楼 |
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建宁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8633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3961032)。
中共建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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