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遗失的公示(第二次公示)
建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在保存过程不慎遗失。现声明:信用代码12350430749052734G的建宁县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丢失。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4日
建宁县司法局
2025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国家部委
省级政府
省内地市
三明区县
新闻媒体
主办: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建宁县电子政务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