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爽莲乡·烟火濉溪”招标公告

日期:2025-05-26 09:50 来源: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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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建闽源招【2025】00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冰爽莲乡·烟火濉溪”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单位为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冰沙区及烧烤区摊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冰爽莲乡·烟火濉溪”  ;

2. 招标单位: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 项目地点:建宁县冰沙夜市核心区;

4. 项目持续时间:2025年6月9日—10月15日(每晚18:00-凌晨1:00)。

5.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一:为非核心冰沙区54个摊位;项目二:分为核心烧烤区5个摊位、非核心烧烤区5个摊位、核心冰沙区9个摊位,其中烧烤区可同时经营冰沙;冰沙区不加工食材(非重油)。(详见位置分布图)

6. 招标数量:项目一和项目二共73个摊位。

三、投标人资格和投标要求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餐饮经营户必须持有健康证(空腹带好身份证前往容驷南路1号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和有效的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公式卡(带好身份证和健康证错峰前往濉溪镇人民政府2楼食安办办理),对无证经营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摊位依法进行处理。(中标后10日内需提交纸质材料到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投标要求:

(1)可分开或同时报名项目一及项目二。

(2)中标后禁止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商户。

(3)中标后5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3500元/位。

(4)核心烧烤区摊位费为5000元/位,非核心烧烤区摊位费为3000元/位(两个位置合并成一个位置),核心冰沙区摊位费为3000元/位,中标后5日内缴纳。

(5)非核心冰沙区管理费600元/位*月(含物业费);核心烧烤区、非核心烧烤区、核心冰沙区等物业费500元/位*月,该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结算。

(6)根据《2025 年度国企改革与发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做足企业流水,积极培育新增长点。为了配套商户服务平台,提供实时交易流水、营收分析等数据报表,协助政府掌握夜市经济动态,为政策制定、资源调配提供数据支撑。资金结算流程采用集中式资金归集与定向划付机制,具体流程为:中标人每日营业收入通过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户分码进行收款。在交易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批量代付将对应资金划转至各中标人预存备案的农行账户(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7)严格执行每日18:00之后禁止一切车辆进入经营区道路。

(8)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服从对夜市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禁止出现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9)服从资产统一管理制度,中标人有义务保护好帐篷和地塑等资产,不能随意丢弃,否则照价赔偿。

(10)中标后5日内需签署《商户入场冰沙夜市承诺书》。

(11)报名时需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宁县濉溪镇乘龙公寓5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59826676 )  报名并提交资料;报名费售价 300 元/位,售后不退(为规范冰沙夜市经营秩序,避免商户通过围标、串标、低价倾销、同质化恶性竞争等行为扰乱市场,保障商户合理收益与消费者体验。筛选优质商户,通过报名机制,筛选具备经营资质、产品质量达标、服务规范的商户。控制市场容量,限制商户数量,避免过度集中导致恶性竞争,确保经营环境良性发展。资源统筹管理,利用报名费优化场地地塑、帐篷等设施、宣传推广、安全管理等公共服务)。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

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的评标办法。

2.首先投标人以报名序号的先后顺序抽取对应的球号,抽取的球号即为投标人代表球号,凭报名的凭证原件签字确认,若投标人少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

3.将候选人的对应号码球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中标球号(含中标候选人球号),再由中标人按中标的先后顺序抽取对应的摊位号。

(一)项目一(非核心冰沙区):

从符合资质的报名人数中随机抽取70位,抽中的前54位即为中标人,剩余的为中标后选人,若中标人自愿退出或5天内未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由中标备选人顺位替补。

(二)项目二(核心烧烤区、非核心烧烤区、核心冰沙区):

①核心烧烤区:从符合资质的报名人数中随机抽取10位,抽中的前5位即为中标人,剩余的为中标候选人。

②非核心烧烤区:从符合资质的报名人数中随机抽取10位,抽中的前5位即为中标人,剩余的为中标候选人。

③核心冰沙区:从符合资质的报名人数中随机抽取20位,抽中的前9位即为中标人,剩余的为中标候选人。

以上参与报名人,若中标人自愿退出或5天内未交履约保证金和摊位费视为放弃中标,由中标备选人顺位替补。

六、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 6  月 3 日  下午15:00分

2.开标地点: 建宁县濉溪镇3楼会议室

 注: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凭证到场核验登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宁县人民政府网

八、权利与义务

1.招标人权利义务:提供冰沙夜市场地、有偿物业管理服务、帐篷和地塑等。无偿提供多平台聚合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等主流支付方式,覆盖全客群支付习惯,为商户在夜市使用期间免费提供4G智能播报音箱(带显示屏),实时语音与可视化双重提醒,杜绝漏单纠纷,增强资金安全性。对投标人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黑名单制度,将不服从管理、私自划转营业流水等业主列入黑名单,并清除出冰沙夜市。招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营业额转入各中标人账户中。

2.投标人权利义务:服务招标人集中监管资金流向,助力政府优化夜市营商环境,提升商户经营效率和分析交易数据的能力。按照承诺书约定和相关规定运营冰沙夜市;负责场地的日常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依法依规经营,接受相关部门和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投标人需配合协办单位开展的各项活动。

九、管理制度

(一)治安与应急制度

1.智慧安防:采用“135快反机制”,18时至24时全路段管制,人车分流。

2.应急响应:设置医疗点、微型消防站,联合蓝天救援队驻场。

(二)商户入市制度

1.入场经营者必须持有夜市摊位使用证,方可入场进行交易。各经营商户必须合法经营,按照指定地点和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交易;

2.入场经营者必须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进行经营,不准提前上市必须准点撤市。严格遵守交易时间(夜市开放时间18:00-1:00,冰沙烧烤类特殊除外);

3.生产及加工食品的经营商户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明、(卫生许可证、进货渠道证明暂定)等相关证件;

4.经营者不得从事违禁、违法及危险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经营;

5.入场各商户须要保持场内卫生清洁。按要求摆放,经营商户必须保证周边环境卫生,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干净;

6.经营期间场地内不允许车辆入内;

7.经营场地内不允许破坏场内公共设施(路灯、自来水、大理石路面等)如有破坏者须按价赔偿。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须无条件配合维修工作;

8.营业时间经营场地内不允许播放高音喇叭等扰民行为;

9.非经营时间不允许将物品摆放至摊点,撤市时需将货物拉走,如第二天由我们拉走需自行承担搬运费用。

10.烧烤区加工食材(小龙虾)等重油摊点,经营商户要利用并且保护好地塑和帐篷。

11.冰沙区允许带成品小菜,不准加工(半成品)食材。

12.对违规经营的商户,市场管理者将依据《夜市处罚制度》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处理,由夜市管理员按规定取消其经营资格。

13.严禁在本区域内使用木炭、酒精、木材等明火类烧烤设备进行烧烤活动,禁止携带各类便携式明火炉具(如卡式炉、炭火盆等)进入区域内。

(三)夜市处罚制度

1.商户不得欺诈顾客,损害顾客利益,不得与顾客争吵,消极应对、恶语伤人、打架斗殴、给服务中心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则取消其经营资格。

2.烧烤区加工食材(小龙虾)等重油商户摆摊经营地面若发现随意将油撒在地塑外,或恶意破坏地塑和帐篷,如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元。

3.冰沙区允许带成品小菜,不准加工(半成品)食材,第一次发现处罚1000元并清退加工食材,累计发现第二次处罚3000元并清退加工食材,累计发现第三次商户立即自行退市(场),并列入黑名单。

4.商户撤市未将货物带走还滞留摊位第二天由我们进行清理。违反者每次罚款300元。

5.商户在经营期间不得私自接拉电线,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6.经营场地内不允许破坏场内公共设施(路灯、自来水、大理石路面等)如有破坏者须按价赔偿。

7.经营场地不允许把厨余垃圾往绿化带里倒,如导致绿植死亡者需按价赔偿。

十、逾期到达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抽球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宁县莲连好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515915183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闽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乘龙公寓5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5982667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路东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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