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新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摸排我县60周岁以上低保且经评估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和80周岁及以上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人员,经摸排我县5月新增10人入住养老机构,拟按照补差方式每月新增拨付集中照护资金25421元。现将2025年5月新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对象公示。
建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